在投資的世界里,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,期貨市場更是如此。它宛如一片波濤洶涌的海洋,看似充滿機遇,實則暗礁密布,稍有不慎,就可能被巨浪吞噬。今天,我們要講述的這幾個案例,主人公們來自不同背景,有著良好的工作和優(yōu)渥的生活,他們皆因涉足期貨市場而遭遇了人生的重大轉折。有人為躲債隱身當保安,有人請人作法求轉運,有人外逃多年終被遣返,有人鋃鐺入獄。這些真實的經(jīng)歷,為我們敲響了警鐘,投資需謹慎,盲目跟風與沖動決策,很可能讓我們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。 一、 炒期貨虧損400多萬,局長為躲債隱身當保安 王某曾擔任郴州市農(nóng)機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一職。在職期間,他竟連續(xù)曠工長達146天,造成了極為不良的影響。 據(jù)王某交代,他自認為履歷豐富,曾在經(jīng)濟管理部門和政策研究部門工作過,還擔任過鄉(xiāng)鎮(zhèn)和街道的“一把手”,自詡對經(jīng)濟工作頗為在行。在朋友的介紹下,他踏上了投資辦企業(yè)的道路,從此過上了亦官亦商的生活。 早在2002年,王某就從信用社貸款,在老家桂東投資興建了幾個水電站。此后數(shù)年,他的投資規(guī)模不斷擴大,投資領域也逐漸向煤礦、冶煉等高產(chǎn)出行業(yè)拓展。入股辦礦和投資小水電確實讓他獲得了一些收益,然而,自認為經(jīng)濟能力出眾的他,卻在炒期貨上栽了跟頭。他先是涉足期貨小麥交易,之后又轉戰(zhàn)白糖和橡膠期貨市場,結果損失慘重,僅3天時間就虧損了80多萬元。 為了償還銀行利息以及繼續(xù)投資,王某四處舉債,甚至不惜將房產(chǎn)作抵押。一份“王某資金借貸情況”表清晰地顯示,從資興、蘇仙、北湖、桂東等地的信用社,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,再到親戚、朋友、下屬甚至鄰居,都成了他借錢的對象。其中,部分借貸的月息高達5分。債務如雪球般越滾越大,債權人也步步緊逼,這最終成了王某選擇“玩失蹤”的導火索。 王某回憶道:“我借了100多萬元高利貸,利息已經(jīng)接近本金的80%至90%。在還債、還本、還息的過程中,高利貸放債人糾集了一些社會人員追債,我實在無力應對?!痹谑й櫰陂g,王某自稱,他直接前往廣東佛山,先是大病了一場,后來只能靠給別人當保安和司機維持生計。 辦案人員檢查王某辦公室的電腦時發(fā)現(xiàn),方正期貨、安信期貨等交易平臺,他均注冊有賬戶。據(jù)調查,王某炒期貨累計虧損了400多萬元。 二、 老板巨虧4000多萬,請400人家中作法求翻本 胡某,1965年出生,是浙江省余姚市梨洲街道人。從上世紀末開始,他便經(jīng)營著一家以生產(chǎn)漆包線為主的企業(yè),在這個領域算是資深人士,在外人眼里,胡某也算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老板。 2008年,高中文化的胡某在沒有專人指導的情況下開始投資“國際盤期貨”,從此以后,他每天的生活就和上下起伏的數(shù)字聯(lián)系在了一起。他懷著巨大的期望,投入了所有的資金,但投資期貨生意需要專業(yè)的金融知識和操作技巧,文化不高、心浮氣躁的胡某很快就賠個精光,他的日子變得越發(fā)艱難。 2010年,他賣掉了企業(yè)60%的股份,從企業(yè)主成了為別人打工的銷售廠長。不過,這一變故并沒有讓他清醒,不甘心就此失敗的胡某,一心想著去彌補期貨市場上的巨額虧損,著急補倉。于是,他利用職務之便,將企業(yè)的產(chǎn)品低價賣掉,私吞貨款,又利用長期合作伙伴對于他的信任,采取合同詐騙的方式,騙取大批貨物后,低價轉賣,私吞貨款……而這些錢,他都用在了投資期貨上,他希望自己能夠借此翻盤,但事與愿違,失去理智的胡亂投資注定失敗。 2012年春節(jié)過后,為了能夠扭轉乾坤,已經(jīng)被逼到絕境的胡某將全部希望寄托于求神拜佛的迷信活動上。他花了幾萬塊錢,請來了400多名吃齋念佛之人,在家中作法求佛整整4天4夜。之后,他孤注一擲,再次把所有的資金投入到期貨生意中,不過很可惜,投資再次失敗,至此,胡某在期貨中虧損達到4000多萬元。 無力回天的胡某,此時才意識到自己真正走到了窮途末路。2012年4月,他舉家外逃,消失在眾人眼中。很快,發(fā)現(xiàn)被騙債主紛紛報警,當?shù)毓膊块T立刻對案件進行了梳理調查,在掌握胡某基本犯罪事實的證據(jù)后,經(jīng)過多方努力,成功敦促胡某投案自首。 三、 銀行行長炒期貨巨虧,外逃10多年被遣返回國 2012年7月8日,江蘇省無錫市公安局發(fā)布一則信息,內容為江陰某銀行網(wǎng)點負責人孫某涉嫌合同詐騙的案件情況。據(jù)警方公布的信息,公安部已經(jīng)對孫某發(fā)出紅色通緝令,警方正在全力開展抓捕。 孫某涉及的巨款數(shù)額,官方確定為1.26多億元,但據(jù)銀行內部人員透露,巨款數(shù)字可能達數(shù)億元。 據(jù)了解,孫某之所以出逃,主要是其在職期間熱衷炒期貨,并在2011年下半年損失慘重,無法歸還巨額借貸。而其主要資金來源,系利用其多年在銀行業(yè)積累下的名望和人脈資源,直接吸引當?shù)孛耖g資本,并以高額回報許諾。 2015年4月,孫某在境外落網(wǎng)并被遣返回國。 四、 東陽“億萬富姐” 吳英炒期貨,虧損五千萬 吳英,曾是風光一時的“東陽富姐”,然而,她因涉嫌集資詐騙被捕,案件審理過程中,其炒期貨的虧損情況成為了焦點之一,也揭開了她投資失敗與違法犯罪交織的復雜歷程。 據(jù)中新網(wǎng)記者調查及法院判決書顯示,吳英炒期貨共計虧損4740余萬元,接近五千萬。這一驚人的虧損數(shù)字,在吳英的供述、法庭陳述以及法院判決中均得到了確認。從2003年開始,吳英涉足期貨市場,起初或許嘗到了一些甜頭,有所盈利,但期貨市場風云變幻,她未能及時把握市場動態(tài),加上自身操作失誤,虧損如雪球般越滾越大。她炒期貨的品種多樣,涵蓋銅、小麥、白糖和橡膠等,然而這些投資并未給她帶來預期的財富,反而成為她走向深淵的推手。 吳英因集資詐騙罪受到了法律的嚴懲。她最初被判處死刑,后經(jīng)多次改判,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,同時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。其炒期貨的巨額虧損情況,成為了量刑的重要參考因素之一。這不僅體現(xiàn)了法律對非法集資犯罪的嚴厲打擊,也反映出投資失敗與違法犯罪之間的緊密聯(lián)系。 吳英案的社會影響深遠。它引發(fā)了社會對民間借貸、非法集資以及金融監(jiān)管等問題的廣泛關注和討論。吳英通過非法集資獲取資金進行高風險投資,最終不僅自己身陷囹圄,也給眾多投資者帶來了巨大的損失。這一案件警示著人們,民間借貸若缺乏規(guī)范和監(jiān)管,極易演變?yōu)榉欠Y,給投資者和社會帶來巨大危害。 五、 國企出納挪用2100萬炒期貨,全額虧損后自首 孫某,2004年8月開始在隨州市某國有公司財務科擔任出納。2009年初,孫某聽人介紹炒期貨很“掙錢”,遂于同年7月通過隨州市某銀行支行女經(jīng)理王某,以孫某丈夫的名義,先后在期貨公司開設了3個個人期貨賬戶,并籌措了80余萬元資金進行期貨交易。原本,孫某以為能很快“賺到大錢”、成為“款姐”,誰知事與愿違,一年多的時間里以全額虧損告終。 面對個人財富的大幅縮水,孫某一度寢食難安,思想包袱也日益沉重。但在痛定思痛之際,她并未懸崖勒馬,反而要“趕本兒”,把籌集資金的邪惡之念轉向了自己經(jīng)手的公款…… 2010年9月,某公司向隨州市某國有公司開出了金額為1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。2011年1月,孫某利用其擔任該公司財務科出納的職務之便,將上述銀行承兌匯票取出,并找到王某,聯(lián)系某貿易公司出納會計黃某辦理了貼現(xiàn),在付出3萬元貼現(xiàn)利息后將現(xiàn)金套出,并在其后不久將此款項再次轉入期貨交易賬戶。然而,首次挪用出的這筆巨款再次出現(xiàn)大幅虧損。 同年3月,孫某再度出手,將十堰某公司開出的金額100萬元、安徽某起重機有限公司開出的金額200萬元,采取上述同樣的方式,將300萬的巨款用于個人期貨交易時,不幸又一次全部虧損。 連連的敗北,并未讓兩個女人從期貨交易的“陷阱”中清醒,反而如同一對輸紅了眼的賭徒。兩人在2011年3月到8月間,利用孫某的職務之便,又9次套取出公款1700余萬元,用于個人期貨交易,最終依然是全額虧損…… 2011年8月8日,自知犯罪的孫某投案自首。 總結 從局長王某為躲債隱身當保安,到企業(yè)主胡某作法求轉運卻虧損更甚,從銀行行長孫某外逃多年終被遣返,到國企出納孫某挪用公款炒期貨自食惡果。這些案例無一不在警示著我們:投資絕非兒戲,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和嚴謹?shù)膽B(tài)度。期貨市場雖充滿誘惑,但更考驗投資者的專業(yè)素養(yǎng)、風險承受能力和理性決策能力。我們應從前車之鑒中汲取教訓,不被貪婪和僥幸心理沖昏頭腦,在借貸投資時更要慎之又慎,避免陷入無法挽回的境地。唯有如此,我們才能在投資的道路上穩(wěn)健前行,守護好自己的財富與人生。 (綜合整理自網(wǎng)絡) 責任編輯:七禾小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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